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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直播减刑、假释庭审

2013-09-26 14:50: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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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10时10分,审理陈某等5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在高明监狱开庭。对于每年要审理超过7000宗减刑、假释案件的佛山来说,将法庭开进监狱并不算新鲜事,但是将狱内审理情况在佛山中院官方微博上同步直播,这在全省还在第一次。

  微博直播的除了庭审程序和内容,还包括处理过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证据材料,而出庭作证服刑人员的证词也可在微博上看到。截至中午12时庭审结束,佛山中院官方微博共发出庭审消息21条,其中不少信息量较大的长微博吸引网友转发。

  “出去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请法官给我假释。”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因受贿25万被判5年3个月的陈某,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说道。

  有法官认为,微博直播减刑、假释案件,是此类案件公开审理的一次升级。“以前是墙内公开审理,现在则大方地接受高墙外公众的围观。”高明监狱监狱长王培文说。

  从上午10时11分至庭审结束,佛山市中级法院的官方微博对5名服刑人员的审理情况都进行了直播,其中部分庭审环节如质询、陈述等,法院工作人员现场还特别整理成长微博发出。

  佛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怀晓红告诉笔者,微博直播减刑、假释案件,是公开审理此类案件的新试验,在全省也是首例。

  去年7月1日,最高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示,另外有六类案件必须公开审理——包括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检察院有异议的以及法院认为有开庭审理必要的。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佛山中院共收减刑案件3901件,假释案件265件,其中不予减刑66件,不予假释33件,减刑案件部分开庭,假释案件全部开庭。

  省监狱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目前,全省监狱已经分片建立起自己的审判庭,要在每个监狱都铺开还需要一段时间。(记者 /赵琦玉 唐梦 通讯员/阚淼)

[作者:贾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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