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新农合政策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具体比例见上图。
会议现场
媒体认真学习2014年新农合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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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六大亮点: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解读2014年新农合政策六大亮点
大河网讯 来自河南省2014年新农合政策通气会上的消息,2014年,参合农民住院最高报销封顶线一下升高5万元,达到20万元。住院报销起付线也大大降低,以省级医院为例,直降1000元。农民工等流动参合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即可在外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住院最高报销封顶线升高5万元 达到20万元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参合患者实际受益水平,新政策规定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全省统一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20万元。
新政策规定,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全省统一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20万元,领先全国其他省份。
住院报销起付线直降100元
大河网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也可享受新农合补偿
规定中进一步完善了母婴共享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同样享受新农合补偿。
简化转诊转院手续 减轻外出民工办理转诊手续负担
为了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参合人员无法回本县办理转诊的,新规定中明确了新的实施方案,参合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合管办备案后,选择居住地的县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不需回原籍地办理转诊手续,既方便其及时住院治疗,又减轻了因往返办理转诊手续而造成的费用负担。
启动大病保险试点 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今年4月起,我省在郑州市、新乡市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参合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一个参合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通过按病种保障和按费用保障相结合,以新农合基本保障为主导,以商业大病保险为补充的方式,我省初步建立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