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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7旬环卫工中暑死亡 送医时体温达到41.6℃

2013-08-06 09:39:2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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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工伤赔偿,不受制于编制

  2010年7月,开封市55岁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疑因中暑身亡……导致环卫工猝死的重要诱因,也是高温。而环卫工因高温而死亡后的赔偿问题,则更凸显其弱势地位。

  开封环卫工孟庆和身亡之后,因是临时工,与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工伤赔偿。靳春波也因临时工的身份,目前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权表示,员工只有正式用工和非法用工之分,只要雇工方的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过,那么它雇用工人进行工作,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开始用工,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以内不治身亡的属于工亡,如果环卫工在高温天中暑死亡应算是工伤,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治疗两天以上才去世的,不适用于法律关于工伤的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下,环卫公司应向家属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部分省份还规定,单位可以向家属提供一定金额的抚慰金,但这是提倡性的,数额没有明确界定。目前我省还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酷暑天气 热射病最易“袭击”老人、小孩

  河南省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主任医师王宇航介绍,中暑分为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热射病又分劳力型热射病和非劳力型热射病,前者主要是对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从事剧烈劳动的年轻人来说的,因其劳动产热过多,可造成肾等多器官衰竭,进而导致高热、昏迷。非劳力型热射病主要是老人、小孩及有些肥胖的人容易得,因为他们散热慢。

  热射病的死亡率很高,50岁以上患者死亡率高达80%。但是如果及时治疗,在一个小时内把体温降到39℃以下,还是可以治愈的。返回腾讯网首页>>

[作者:朱建豪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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