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基层民警执法通常会遇到各种特殊情况。有些案件的错误,并非民警疏忽大意或主观故意造成,而是在认知上、判断上出现不同意见所致。”一位老民警说,这种情况下,能否认为民警执法有错?
另外,“民警对某起案件的处理意见,还需报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如果认定执法有错,光民警担责任,那领导呢?”
漫画/王伟宾
今天起,河南省公安机关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追究制。
今后,在河南无论何时发现执法责任民警的执法过错,无论他是否调离、辞职、退休,都将被追责。
新规
今后民警执法办案
要终身负责
8月1日起,《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及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及执法民警,对实施的各项公安执法工作终身负责。
《规定》称,无论何时发现执法责任民警的执法过错问题,无论该民警是否已调离、辞职、退休,都将被追责。追究执法过错中,应予追责的民警如其承担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还会由执法监督委员会将其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规定》对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档次。对于连续两年不达标者,单位行政首长应当辞职,或由上级公安机关商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