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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红头文件卖水泥?

2013-07-12 00:54:22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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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顺清

赵顺清 图

    □邵俊国(江西)

    3月7日,眉县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各部门、乡镇推广使用某品牌水泥,并将销量纳入年度考核中。眉县人社局还联合房企,宣传农民进城购房的五大优惠政策,农民购房大专以上子女安排就业。记者多次向眉县宣传部求证时,得知“水泥的事情曝光后,各个单位都开会了,要求不能乱说”。

    (7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事实上,红头文件卖水泥并非个例,近年来各地出现不少类似情况,有的内容让人啼笑皆非。诸如,某市要求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必须喝某品牌酒,且规定了每年的喝酒目标;某市向现任干部分配商品房销售任务;某县要求干部职工用公款赴当地一景点参观旅游,且规定团次、人数、费用……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应当靠自身实力和信誉竞争。然而,当地政府非要插上一杠子,以行政权力破坏公平竞争局面,这种做法让人匪夷所思。如果说是为企业排忧解难,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倒还可以理解,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权力为个别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将不可避免地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杜绝荒唐的红头文件,必须对重要签发人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约束,也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下,在不少地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变质走样,有些单位和部门过分强调集中而无视民主,搞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一言堂”、“家长制”的局面,这样的“集中”显然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只有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对违规红头文件的签发人进行问责和处罚,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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