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在郑大成立
赵作海案、天价逃费案、李怀亮案都成了“研究对象”
“大学生毕业,通过司法考试后,成了助理审判员就开始审案,可一办就办出个天价逃费案,368万元怎么算出来的啊?”
昨天上午,郑州大学与河南省高院联合成立了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再次谈到了这些案例研究的必要性。
他说,在学校上课时,老师就应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特别是要将紧跟时代、贴近生活的案例运用到课堂上,对学生的教育有重要的意义,这样也能有效避免这些大学生走上助理审判员岗位后办错案。
和天价逃费案一样,这几年河南的一些“有名”案件,如赵作海案、“9·8矿难”案、李怀亮案等都将成为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研究对象”。
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提炼,可以为法官判案提供裁判标准,避免对相同或相似案件作出不同甚至矛盾的判决,从而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以案例形式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助推“阳光司法”,利于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消除社会公众对个案裁判的怀疑和误解,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效裁判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公正、权威的已判决案例,让普通民众通过直观生动的具体案例,明晰合法与违法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研究中心五大任务:1.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2.组织研讨热点、疑难案件;3.申报和设立研究课题,组织召开学术会议;4.挑选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评选精品案例;5.发布年度报告。 线索提供 孙志平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