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南水北调中线源头水质 列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

2013-07-09 10:11:00 来源: 北京日报 
字号  

    据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的通知》。

    根据这份考核办法,河南、湖北和陕西三省人民政府是《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中线水源区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内的规划项目实施和水质负总责。

    据了解,考核工作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规划》实施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各项内容,共分为水质、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水土保持项目进展和保障措施落实四类,分值分别为50分、15分、15分、20分。

[作者:种卿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