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辽宁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3-07-08 19:09:00 来源: 辽宁日报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辽宁省政府决定从6月5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组织深入开展全省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及使用)、冶金、电力、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军工、民爆器材、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城市燃气以及作业场所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重点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控措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等情况。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工作阶段:6月5日至6月30日为动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为监督检查阶段,各级政府及部门以及省中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8月16日至9月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复查、跟踪督办。

  省政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的省中直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将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检查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大检查中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将举报信息汇总分类,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四、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要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场所或设施,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对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依法严厉处罚。

  五、加强跟踪,及时反馈。开展大检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每周至少向省安委办报送一条以上工作动态信息;大检查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大检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全省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大检查活动期间,省政府从 18个省(中)部门抽调了84名专业人员,组成14个督查组,采取定点包市的方式,对各地区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纳入统计内容和指标,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制作《安全生产简报》定期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开辟《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栏,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各部门、各地动态和好经验、好作法,相互交流,促进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开展。

  各市在行动

  沈阳市:从现在起至“十二运”闭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根据职责分工,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要做到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军工、民爆器材、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气象、城市燃气等及其他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和领域。

  大连市: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尾矿库、修造船、冶金、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港口、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民运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消防、非煤矿山、化工、修造船等重点行业,密集的学校、医院、宾馆、商场、港口、车站等公共场所,劳动密集型和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

  鞍山市: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将大检查工作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及驻鞍中省直单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局面,逐级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查处的问题要复查、跟踪督办,确保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加大对大检查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总结大检查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本溪市:在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实行上限处罚。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场所或设施,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

  锦州市:大检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动真碰硬,实行零容忍。把循环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从严落实“四个一律”,即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营口市:结合本市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八个方面的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涉油(危险化学品)涉氨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冶金行业燃气储存、使用以及餐饮行业和城镇居民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五是开展港口储存液化危险品专项检查。六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七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沿海河危化品企业,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八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铁岭市: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逐步建立起“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铁腕打击各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大检查期间,各检查组、督查组要制定相关检查表,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朝阳市:按照“细化、量化、表格化、双签字”的要求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直接将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个别隐患大、问题多、威胁社会安全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对拒绝整改、无视法律的,坚决关闭;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施严厉问责。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和隐患治理台账,形成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将举报信息汇总分类,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厅局抓落实省安监局: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要目标,全面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及使用)、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铸造、铝镁制品机加工、修造船)、铁路道口、作业场所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等行业领域。大检查期间,省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分别赴各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工作,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摸清底数,集中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应急管理,严防尾矿库溃坝。同时,组织协调统筹好全省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通报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活动情况。

  省公安厅:强化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排查整治。一是全面开展重点治安场所整治。将涉危、涉爆等重点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落实事故多发路段及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全面开展消防火灾隐患整治。以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检查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省交通厅:打击非道路运输领域非法从事客运和出租车运输、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非法载运危险货物、无经营许可证件和无从业资格证从事运输等行为。严格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车等行为。客运站对进站旅客行包和办理托运的行包逐一安检,做到每包必查,确保不漏检一个行包。确保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对无法确保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又不能实现接驳运输的,坚决予以停运。

  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地质灾害排查,督促各矿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要求矿产开发管理处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整顿关闭破坏环境的非煤小矿山工作,组织安全大检查的抽查、检查及总结等工作。矿产资源储量处负责检查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情况。地质环境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监察局负责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省住建厅 突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城镇燃气、供水、供电、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公园、游乐场所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城市供水、供气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评估及登记造册等情况。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文明施工年”活动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省煤管局与辽宁煤监局 组织全省煤矿企业,以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执行、“一通三防”、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汛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煤矿复产验收等12个方面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同时,组成联合督查组,从6月中旬开始,由厅级领导带队,对9个产煤市和重点煤矿企业采取定点包片的方式,开展不间断督查,并加强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省农委 6月初组成粮食安全专项检查组,围绕省储粮食安全,对直属粮库及鞍山海城市、辽阳市粮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要求各级粮食储备部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汲取粮食企业的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加强对企业职工、临时用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并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落实治理资金。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提前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做到防汛物资、设备和人员三落实。

  省水利厅 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各级水利部门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船只管理、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为重点,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记者/黄琳

[作者:吴涛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