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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女子遭奸杀案主控官已提交上诉申请

2013-07-08 15:2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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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玉叶案下判后引起全民关注,纷纷站出来为朱家申冤。(马来西亚《光明日报》)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裔女子朱玉叶遭奸杀一案主控官拿督拉查里副检察司证实,他已在7月3日,就朱玉叶遭奸杀一案判决向亚罗士打高庭提呈上诉申请。

  6月25日,朱玉叶遭奸杀一案嫌犯被判无罪释放,社会舆论哗然,纷纷要求检察官上诉,也有民间团体发动签名运动,力挺朱家对此案提出上诉。

  拉查里7日接受记者询问时说,控方是在7月3日到高庭提出上诉,以期上诉庭能研讨此案判词和推翻高庭的宣判此案唯一被告无罪释放的判决。

  朱玉叶的父亲朱亚寿受访时透露,他和家人都不知道主控官已正式提出上诉,但他对这项决定感到欣慰。“既然案件已提出上诉,我希望司法能还朱家一个公道。”

  另外,为朱案发起签名及纠察行动的峇甲亚兰州议员黄思敏也对检察官提出上诉感到欣慰,认为这是人民施压的结果。黄思敏说,日前他南下布城总检察署时曾致电上诉部,当时官员已透露案件正在进行上诉申请。

  随着案件已上诉,黄思敏将会停止纠察活动,并将案件交由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律师跟进。他说,一旦此案上诉得直,卡巴星将成为此案的旁听律师,协助朱家关注及跟进整个审讯进展。

  律师:上诉或出现3结果

  朱玉叶案提呈到上诉庭后,可能会出现3种结果,即上诉得直或被驳回,或上诉庭修改控状。

  据一名执业律师接受记者询问时指出,一旦此案提呈到上诉庭,会有3种可能的结果,第一就是维持原判,上诉庭接纳此案司法专员的判决,驳回控方的上诉。

  第二种结果是上诉庭认为高庭判决有误,控方上诉得直,若证据足可判决被告表面罪名成立下,被告须自辩。“一旦上诉庭认为被告表面罪名成立须自辩,此案将会重新交回高庭审讯。”

  律师也透露,第三结果就是上诉庭修改控状,并根据所掌握的证据,修改更适宜的控状,以作出提控和审讯。

  此外,他补充,一般刑事案在判决后,一旦控方欲提出上诉,主控官在获得总检察署同意后,会到审讯此案的高庭提呈上诉申请。之后有关申请会正式移交到上诉庭,不再交由高庭审讯。

  律师指出,负责审讯此案的法官或司法专员在接获主控官的上诉申请后,就须完成书面判词,包括该案证人的供词,以提呈到上诉庭研讨。

  “上诉庭会针对司法专员对该案件的判决和引用法律作出的判决,进行全面研讨。这研讨过程包括会研究该司法专员是否会做出错误判决,而上诉庭有权驳回上诉或让此案上诉得直。”他补充,上诉庭只会针对案件判决做出研讨,一旦认为司法专员的判决有误,代表控方上诉得直,而高庭原有的判决就会被推翻。

  新闻背景

  朱玉叶跑步遭掳奸杀害

  7年前惨遭奸杀的朱玉叶,疑遭劫匪垂涎其美色而起歪念,将她制伏后掳上车施以强暴,事后将她弃尸路旁。

  2006年1月14日下午5点30分,朱玉叶与当年24岁妹妹玉春共骑摩托车,从巴雅纳虎政府组屋前往距离住家约1公里半的休闲俱乐部附近住宅区跑步。

  当时两姐妹她一前一后慢跑,惟当落后的妹妹追上前时,已不见姐姐踪影,只发现姐姐的运动鞋及发饰,地上还有血迹。

  据了解,朱玉春当时目睹有辆黑色休闲车猛踩油门绝尘而去,因此即刻向经过的一对情侣借用手机,拨电告诉母亲姐姐被人掳走。

  失踪将近9个小时后,朱玉叶的尸体被发现弃在休闲俱乐部范围外面,她的T恤被掀起至胸部,下半身裸露。

  双溪大年医院剖验结果显示,朱玉叶遭强奸及肛交,被割颈及头部被硬物击中,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杨丽仙、徐泰颉)

[作者:王海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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