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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检测站索贿续:当事人收五万才开罚单

2013-07-05 15:35:00 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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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军手中捧着五万元罚款(视频截图)

王世军一人开出三份法律文件(视频截图)

  曹县行政执法编号为SD-R020160134的交通稽查人员王世军再也无法站上曹县庄寨治超检测站了。昨天,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一条《关于曹县庄寨治超检测站违规收费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对曹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罚,并对检测站违规收费“主角”王世军做出依规开除公职的处罚决定。

  视频 执法人员执法像做生意

  7月3日,一篇名为《揭穿曹县交通执法人员表演“独角戏”罚款》的帖子在网上流出,里面有一则长约5分钟的视频,记录下6月23日曹县庄寨治超监测站工作人员王世军在拦下4辆大货车后,声称其超限要进行处罚的过程。从当时货车司机暗拍的视频能够看出,尚没有进入执法程序前,王世军即张口即要五万元,经过一番软磨硬泡,王世军和货车司机双方最终以每辆车一万两千五百元总共五万元罚款“成交”。在双方“交易”过程中,王世军还存在隐蔽索贿行为,向货车司机索要了两条苏烟。这中间的讨价还价,被很多人感觉执法像是“做生意”。发帖人称,当时货车司机所录与王世军的交涉录像长约97分钟。

  处理 包括局长在内9人受处分

  事件发酵仅一天,昨天下午,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迅速做出了回应,称当地已给予曹县交通局局长曾庆联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交通局撤销庄寨检测站站长李建、六中队队长徐银轩、五中队队长任卫东职务,并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带队副站长孙浩职务;责成县交通局给予张爱国、谢勇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处理;依规开除王世军公职。

  该办公室表示,事件发生后,曹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对网帖所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经查,庄寨治超检测站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执法,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索贿,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记者联系曹县纪委,当地称已经组成了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记者获知,目前曹县交通局共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120余名,其中100人左右为交通稽查人员。

  视频实录 “一辆车最低一万五千元”

  昨天,从视频中记者看出,王世军是在一辆车的前排内与货车司机进行了对话,至于王世军如何坐进这辆车中,目前暂无法获知。“你只能说利用私人关系,说找到我了,找着亲戚了。”视频的一开始,王世军对货车司机称,“我可以到领导家去一趟,汇报汇报工作。”“塞上五万块钱你看能不能尽快放走啊?”货车司机用试探性语气问道。“你光说尽快,一辆车几千块钱你怎么尽快啊!”王世军说,“我跟你说,一辆车最低一万五千块钱。我先带你去银行看看,你先取五万块钱!”

  当货车司机提出可以利用网银转账时,王世军立刻提出反对意见,并提高嗓门说道:“我知道有网银随时能打钱,但是你得交现钱!”

  后货车司机将五万元现金交到王世军手上,从暗拍的画面中能看到成沓的人民币。“我跟你说,你先拿出来四万,最后再凑上一万,就说实在是拿不出来了。”攥着手里的大把钞票,王世军似乎还在给货车司机“支招”。

  “你去小卖部买两条苏烟”

  在双方“交易”过程中,记者注意到,王世军涉嫌存在索贿行为,“你去对面小卖部买两条苏烟,开张条别拿烟,你把条给我就行。”至于这两条苏烟的用途,王世军声称是要“去领导家汇报”,“我就说遇到我的亲戚了。”

  拿钱之后,王世军对货车司机说:“你下次再过曹县,就要比这次容易了。”王世军说:“我跟你们说,你们大货车跑这跑那都是怎么跑出来的?都是打交道打出来的!”

  谈话中,王世军还透露出了这个行业当中的潜规则:“第一次过一般都要罚你,然后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就跑开了,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积累,过五关斩六将似的跑过来的!”

  视频显示,收到钱后,王世军全程一个人给货车司机开出了包括《违法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内的三份法律文件。

  对话发帖人

  受司机委托发帖的王金伍:“他先把五万拿到手 才去开罚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在网上发帖的王金伍,王金伍曾经因为发布一段“河南获嘉交警收黑钱”的视频引发一场问责风暴而受到关注。

  受货车司机委托发帖

  王金伍是一位河南货车司机,从2005年开始,因为一次次遭遇莫名其妙的交通处罚,王金伍开始了为货车司机同行维权之路。八年间,他向全国各省市涉路执法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投诉超过两千起。如今,这个曾经的大货司机,被长途货车司机们视为维权领军人物。

  据悉,这次王金伍也是受货车司机委托在网上发帖。

  王金伍说,这次曹县庄寨治超监测站工作人员的做法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和1998年1月1日施行的《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第三条当中都有明确规定: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多年的维权经历,让王金伍对相关法律法规如数家珍,“但是视频中你也看到了,王世军明确说就是要现金,而且让货车司机一次性取了五万块钱。”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者也看到,罚款应当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支行,但实际上在《决定书》下发之前,五万元罚款已经到了王世军手中。

  处罚始终是一个人在操作

  “第二,《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案情重大、情节复杂或对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需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而且第十九条中明确了给予五千元以上罚款的需要经过集体讨论。”王金伍说:“但是这个处罚自始至终都只有王世军一个人在操作所有相关事宜,显然不符合规定。”“第三,哪有先交罚款后下发法律文书的,王世军呢?他是先把五万块钱拿到手,才去办公室打印法律文件、盖章签字,这一点也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王金伍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王金伍表示,他没有跑过曹县,但是据他多年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这种违规罚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并不鲜见的,“有些部门就要靠罚款来养活自己。”对此,王金伍似乎非常无奈,他称:“上面的政策是好的,被下面的人执行坏了!”记者 于腾腾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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