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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恶犬伤人追踪:打狗神器失踪 养犬失控无人担责

2013-07-05 09:50:33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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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东风渠畔遛狗者众多

  昨日报道:郑州养犬条例实施5年 未收过一只狗没罚过一分钱

  核心提示郑州市城管局和中原区、管城区等执法局近两年没有没收过一条狗,也没有对违规养狗人员开过一张罚单,致使《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彻底“悬空”。昨天,本报在A15版刊登《养犬管理条例又回到了纸上》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痛斥“执法人员严重不作为”的同时,强烈要求主管部门对失职执法人员予以处分,没有一个主管部门对此予以回应。

  而2007年10月郑州市花费重金购置的“铁甲威龙”打狗装置,很少见用过,至今去向成谜。

  市民要求“失职者担责”,失职渎职应处分

  昨天,本报刊登了《养犬管理条例又回到了纸上》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网友“慢步人生称:以后不要再说养狗人的素质如何如何了,对大多数养狗者来说,现在需要对他们说的是法制,是规则,没有规矩永远不会有方圆。

  “这个深度调查太好了!”家住郑州市碧云路美好家苑小区的高先生反映,他住的小区,居民养狗的人很多,养的大多数是禁养的大型犬。“不是说咱非得跟狗过不去,而是狗狗们乱跑,狗主人不管,也没见哪个部门来管这些不文明的狗主人。”

  QQ号为1398×××816的网友称:经常见到未被拴绳的大型犬走在人行道上,行人回避的情景。特别是小孩子,有时被吓得直躲,真到了该管管的时候了!

  更有数百读者痛斥“执法人员严重不作为”的行为,强烈要求主管部门对失职执法人员予以处分。

  市民关先生说,对执法人员来说,对违规养狗人员的宽容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就是对市民的“犯罪”。

  网友“纯净的天空”说,执法人员失职是非常可怕的事,为了郑州以后不再为狗患犯愁,必须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失职人员追责。

  记者注意到,《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失职渎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作者:记者 周广现 张瞧 实习生 李帅 王文博 文 洪波 摄影  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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