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大赞“大快人心”
太阳泪珠:法律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权威和尊严。只是李新功被执行死刑,太晚了点。
蓝田蒋:幼女是无自我行为能力的,因此对幼女的嫖宿罪是不成立的。要像处理河南李新功那样以强奸幼女罪论处才能服众。
“虽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但是,对这些孩子造成的影响,尤其是心理上的阴影,可能是一辈子。”一位刑事法官在接受采访时称,李新功作案的对象是11名未成年少女,且都不满14周岁,其中还有一名年仅9岁,其情节特别严重,行为特别恶劣,是强奸罪中法定的“从重情节”。
不断有强奸幼女案发生,症结在哪儿?
有专家说,1997年《刑法》修改将嫖宿幼女设为单独罪名。按照现行《刑法》规定,奸淫幼女作为强奸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最高刑可至死刑;嫖宿幼女罪法定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最高刑才为15年。
从法律规定来看,嫖宿幼女的量刑显然比强奸幼女要轻得多。多年来,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罪名,认为对凡是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应该按照强奸罪依法严惩。
“如果法律保护不加强,官员、教师等公职人员作案的还会不断出现。”政协委员程元国说。线索提供 王帅 进花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编辑:袁连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