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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公布

2013-06-19 07:30: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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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三定”方案,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545名,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均有所减少。同时,取消和下放了共10项职责。

    今年3月17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牌成立,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主要职责已确定,司局设置完成,机关人员到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三定”工作中,简政放权,取消了5项职责,下放了5项职责。其中取消了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此前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需要经过原卫生部审批,今后这项职责将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此外,整合、理顺了部分职责。比如,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卫生计生委。

    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新农合在此次“三定”中是否会划给社保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表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项系统工程。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多方听取意见,审慎研究。具体管理体制问题不在本次“三定”范围内,将另行规定。在管理体制明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承担新农合管理职责。新农合制度是我国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惠及8亿多农民,2012年参合率达到98%。

    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的五项职责

    1、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

    2、取消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4、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5、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的五项职责

    1、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3、将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职责下放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4、将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工作下放省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5、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等。(记者 方芳)

[作者:张艳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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