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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符合城乡低保的人员及时落实待遇

2013-06-19 01:34: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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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9日电 民政部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在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儿童福利院、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尽可能创造条件安装视频监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二)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在站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知识,加强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对于受助对象中的精神疾患人员,要本着先治疗稳定病情,再救助联系返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浪精神疾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加强特别护理、密切监管、妥善照顾,最大限度防止其发生自杀、受伤、外逃、伤害他人等意外发生。

  (三)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对精神疾患人员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给予必要帮扶。要按照国家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的规定,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进一步健全社区利益诉求和矛盾化解机制,指导组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论坛、听证会、评议会、悄悄话室等多种形式,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群众的呼声,建立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工作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将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知最后说,各级民政部门及所属单位要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把维护安全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长效措施,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突发性事件,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直接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作者:张哉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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