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0元樱桃木橱柜掺假
卖家不知去向,买家怎么索赔?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中区工商分局较场口工商所获悉,消费者陈先生获得了5000元赔偿金。
较场口工商所所长蓝天说,该案圆满解决,与陈先生的维权意识有关:首先,陈先生在购买橱柜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标注实木橱柜;其次,商家出示样品时,陈先生留取了部分样品;第三,陈先生付款后,所有票据、发票、合同等妥善保存;发现部分材质非实木时,当即拍照、录像取证,找邻居等作为证人。“有这些证据,如果卖家不愿意赔,消费者可以告上法庭,胜算十拿九稳。如果卖家真的消失,消费者也可以找商场索赔。”重庆晚报记者 张水红 实习生 张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