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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批量”组织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找工作

2013-06-18 08:39:00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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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各级工会将于2013年6月至8月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对需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服务全覆盖,并力争使80%以上的帮扶对象找到工作。

  2013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99万人,加上往年未就业的21万人,需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总量达720万人。同时,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用人需求明显下降,高校毕业生签约率同比下滑,就业形势严峻。

  “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是工会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成效,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具体实践。”全总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工作责任制,在摸清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总量和就业需求的基础上,为他们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

  全总保障工作部负责人表示,各级工会将充分发挥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等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送岗位到高校、社区、街道,并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服务信息。同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匹配度,并通过推动开展校企对接等形式的劳务协作、努力开发一批包括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公益性岗位、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等方式,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此外,“阳光就业行动”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和见习机会,并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帮扶,多方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必要帮助。高校所在地总工会要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仍特别困难的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的就业补贴;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由生源地总工会给予就业资助。

  据了解,“阳光就业行动”始于2009年。至今,全国工会共帮助31.48万名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提供就业技能培训30.44万人次,为1.4万人提供小额贷款1.75亿元。(记者郑莉 张锐)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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