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给女友买了近80万元的保时捷跑车后,不料豪车跟着女友一起“玩消失”,男子王杰(化名)只好起诉女友还钱,但近日却被法院驳回了诉求。
王杰人近中年,事业有成,2010年在北京做生意时,结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友邓欣(化名)。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关系相处得很好。王杰生意较忙,经常在外地奔波。邓欣说北京要限购汽车了,想买一辆,王杰痛快地答应了。
邓欣没与男友商量,就到车市买了一辆保时捷跑车,王杰不得不派司机把近80万元的车款给交上。可邓欣买了车以后,对男友的态度骤然大变,电话不接,住处也换了。王杰感觉事情不妙,查找了很长时间后,于2011年底把邓欣告到了法院,要求她归还借款80余万元。
法院通过多方查找,没有邓欣的下落,以公告的方式送达了开庭传票。法庭上,王杰的代理人提交了付购车款的收据和银行的取款凭证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是恋爱关系,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王杰随后提起了上诉,但没有得到胜诉的结果。
法官提示
海淀法院法官张建文、孙真真认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当事人间存在民间借贷意思表示一致的举证责任在原告方。现原告王杰提供的证据仅证明他向邓欣支付过购车款,却未能证明付款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所以其诉求未得到支持。
法官提醒大家注意,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恋爱中的男士为女友购买贵重物品,男士们在付出自己的钱财之前一定要想好后果,避免人财两空的情况发生。 (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