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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商店”代名词 香港药店面面观(组图)

2013-06-17 14:12:00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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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内地与香港两地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不少生活在广东的居民也选择来香港购买生活用品。药店,绝对收到他们的青睐,因为那里有炙手可热的婴儿奶粉和儿童纸尿布。堆积如山的罐装婴儿奶粉,大瓶装的洗发水和洗衣液,这要是在内地的药店里出现将不可想象,但在香港,大家习以为常。

  香港的药店为何可以出售生活用品呢?香港特区卫生署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说,香港法例没有规定,药店不可以出售生活用品,但药店经营者必须保证店内出售的药品,不被其他产品污染。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香港法律,药房必须配备一名药剂师,药剂师必须将受管制的“第I部毒药的药剂制品”(例如含有0.1%或以下可待因的止咳水)和其他产品分开摆设,并且上锁。卫生署会不定期对药房展开检查,若发现盛放有关药品的柜台没有上锁,将会被处以最高10万港元的罚款,并被判刑两年。

  那么,药店售卖不同的产品该如何监管?这位卫生署工作人员回答说,药品的监管权归属卫生署、食品的监管权归属食物环境卫生署、而生活用品的监管权则归属香港海关。卫生署只负责不定期检查药店出售的药物是否安全,药品的摆放和贮存,以及药店经营是否符合规范。若发现药店经营过期药物,或者药房经营卫生环境不好,卫生署有权收回药店经营者的营业牌照。

[作者:丁文蕾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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