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扶贫开发
将扶贫开发同城镇化相结合
要将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做到产业、土地、村庄和公共服务“四规合一”。
两天半的密集行程中,郭庚茂冒着盛夏酷暑,走村串户,访贫问苦,与乡亲们和基层干部深入交流,征求意见,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询问群众所思所想所盼。
沿着蜿蜒崎岖的盘山路,郭庚茂一行来到嵩县黄庄乡古垛村贫困户张占卿家。
“古垛村有16个自然村,全村1400多口人分散在幅员9平方公里的大山里,山里不适合种粮食,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老年人就在家里搞点特色种植养殖。”
郭庚茂听了村支书的介绍后说,我省扶贫开发任务还很重,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要将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做到产业、土地、村庄和公共服务“四规合一”。
易地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
易地搬迁要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首先解决好就业问题。对年轻人要加强技能培训,技能提升了,转移就业才有本钱,增加收入才有基础。
郭庚茂先后来到嵩县黄庄乡河东搬迁扶贫新村、嵩县饭坡乡知福搬迁扶贫新村、卢氏县官道口镇扶贫搬迁点、陕县张汴乡曲村扶贫搬迁点。每到一地,郭庚茂都要仔细询问搬迁的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回迁情况,以及群众搬出后的生计问题如何解决等。
郭庚茂指出,易地搬迁要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首先解决好就业问题。对年轻人要加强技能培训,技能提升了,转移就业才有本钱,增加收入才有基础。党委、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帮助年轻人向县城以上的城市集中。
对不适宜外出务工的群众,要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合作组织等途径,发展特色农业,帮助他们致富。
在扶贫搬迁实践中,要重点研究三个问题,一是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问题,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要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就业。二是公共成本问题,河南是一亿人口的农业大省,也是穷省,财力有限,必须坚持用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花同样的钱实现更多的效益,立足于让更多的老百姓生活改善得更好更快一些。三是老百姓个人成本问题,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总的来说,就是要“行得通、办得成,稳得住、可持续,少花钱、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