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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人到武汉中心城区购房 也能用公积金

2013-06-14 15:39:00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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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全市新版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这意味着蔡甸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将不再受区域限制,在市内购房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新系统启用以后,公积金贷款实现全市通存通贷,蔡甸职工申请贷款可直接在本地指定委托银行申请,也可在市内所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申请办理。 最高可贷款60万元,首套房贷款比例为70%,二套房贷款比例为40%。同时,武汉市区职工在蔡甸区购房同样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罗杰介绍说:“以前在武汉市区购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些同志只能选择商贷,商贷利率比公积金利率高接近两个点,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经济上要多付出,以后在全市任何一个城区购买住房,只要是在市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楼盘,都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对比以前就是多贷款,少付息。”

[作者:张玉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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