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狮6月5日电 (林永传许昭明)记者5月下午从福建石狮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日前,石狮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困难家庭的家庭成员如遭遇交通事故,石狮市设立的救助基金,可为其临时垫付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用于72小时以内的抢救费用。
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石狮市共垫付了32万元的救助款项,适时补助了部分困难家庭的交通事故受害者。
《通知》规定,对交通逃逸未侦破案件受害人家属申请的丧葬费,以当年上级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丧葬费为准。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丧葬服务单位申请的丧葬费用,以所必需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化的服务实际费用为准,但最高垫付不超过4000元。
对于电动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比照适用。
据石狮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颁发的文件和2010年该市试行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管理规程相比,抢救费、丧葬费、困难补助费的制定标准都得到了明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