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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遇车祸逝者家属寻说法 律师:可认定工伤

2013-06-05 17:51:00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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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夜,我父亲在工地加完班往宿舍返时,在鄂尔多斯西街遇车祸身亡,现在20多天过去了,肇事司机没有找到,我和母亲在呼市四处寻找帮助,想安顿好父亲回家。”昨日,来自四川省资中县的廖君致电说。

  回宿舍途中被撞身亡

  昨日上午,在回民区孔家营村一出租屋内,记者见到廖君和她的家人。廖君介绍了她父亲被撞身亡的前前后后。

  廖上根于今年3月份来到呼市打工,在孔家营金苑住宅小区综合商业楼从事打混凝土工作,5月8日,项目部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混凝土劳务组长黄林派工人晚上加班做基础工程的平整工作。从5月8日晚开始,廖上根和其他几名工人开始加班。

  廖君介绍,5月10日23时许,父亲下班后,领到了加班的夜餐——方便面后准备回宿舍。在走到工地附近的鄂尔多斯西街时,被车撞倒,多处受伤。“当时肇事车离开了现场,现场只留下一摊血和一个方便面空桶。”说着话,廖君已泣不成声。

  当晚,路人发现后报警,随后廖上根被120急救车送往呼市第一医院进行救治。5月12日早晨,因抢救无效身亡。

  该找谁?

  事发后,远在深圳打工的女儿廖君第一个赶到呼市,其他亲属陆续赶到,开始料理廖上根的后事,找责任方寻求赔偿。

  家属介绍,从四川来呼的黄林是廖上根生前的小包工头,经黄林介绍,廖上根在该工地干活。被撞后,黄林为廖上根出了住院的治疗费,为赶到呼市处理后事的家属在孔家营村租了房子,吃饭就在黄林所在的另一个工地上吃。

  廖君称,父亲死后,他们找到了内蒙古兴吉隆泰安装建筑有限公司孔家营金苑住宅小区综合商业楼的负责人,对方表示,在工地外面发生交通事故,工地不负主要责任。

  廖家属认为,廖上根是在工地加班后返回宿舍途中被撞身亡的,工程建设方应该负责任。

  律师称可认定工伤

  昨日上午,带领廖上根干活的黄林表示,医院出具的材料显示,廖上根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肇事方应负主要责任。事发后,他为廖上根出了部分医疗费,并且找了孔家营金苑住宅小区综合商业楼工程负责人。要是一定让负责任,就走法律途径,该付多少责任付多少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孔家营金苑住宅小区综合商业楼工程孙姓负责人,孙姓负责人称,事发当晚,工人在工地加班,按照规定应该加班到第二日5时下班,但是加班的7名工人中,有3人在10日23时离开工地回另外的工地宿舍睡觉,其中廖上根在返回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事发后,他们也经过申请,帮助死者家属减免了14000元医疗费。他的律师表明,他们在事故中属于无过失责任,遵循法律的判定,该负多大责任他会负多大责任。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如果确定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家属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记者 邢占国 陈熠北)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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