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巩义90后女大学生焦滨崎为救父亲焦建文卖肾,巩义市高度重视,由巩义市人社局、巩义市交通局迅速就该事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2011年11月5日晚,巩义市交通局下属的道路运输管理局职工焦建文突发急病。据2011年12月29日焦建文的前妻张晓霞向该局的申请:焦建文“在家看电视,突发险情。”当晚23时左右,焦建文被送到巩义市人民医院治疗,结论为患有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死等疾病。
焦建文治疗期间,巩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先期为其救助56000元,组织干部职工为其捐款6680元,并积极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2012年6月,巩义市慈善总会给予焦建文救助金10000元。
焦建文治疗期间,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享受有80%的大病医疗救助。
2012年11月26日,焦建文的前妻张晓霞、女儿焦滨崎等提出,要求将焦建文认定为工伤,并向上级反映。2013年1月23日,郑州市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焦建文不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郑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2013〕0830001号)。2013年3月19日,焦建文的前妻张晓霞、女儿焦滨崎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已予受理。
2013年5月23日,焦建文的前妻张晓霞、女儿焦滨崎带其到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反映问题,并将其留在郑州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当天,巩义市有关工作人员将焦建文从郑州接回了巩义,并送到巩义市阳光医院治疗,后转院至巩义市人民医院治疗至今,由该局安排专人护理,并负责其医疗费。
目前,巩义市人社局、巩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正在积极协调郑州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对焦建文做出工伤认定。巩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只要郑州市人社局认定焦建文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该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其问题。
6月4日下午,巩义市交通局党委组织发动全体职工,开展为焦建文捐款。欢迎各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