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孤残儿童保障
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
近年来,我省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残儿童保障制度,孤残儿童“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几年来,我省积极采取措施,确立了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框架,有效地保障了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权益,使儿童福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特别是在优先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战略指导下,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一大批孤残儿童衣食无虞的同时,也使我省孤儿救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服务模式也由传统养育型转向现代发展型。大力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增强了救助保护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为福利机构内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了全覆盖的手术康复。
一系列爱心项目的实施,为孤残儿童的今天和明天全面健康成长铺设出一条坦途。据省民政厅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投入,实现州(地、市)有儿童福利院的基本目标。到2015年,儿童集中供养比例达到20%。同时,还将在孤儿比例较高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新建30个儿童福利院,就近为当地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全省儿童福利院的总床位数将达到3100张。 (记者/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