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办好事”
庭审中,李生林坚持认为,自己是想“办点好事”。冯军强找他时,他还说:“这孩子要是偷的、骗的或拐的,这昧良心的事儿,咱可不干。”但冯军强对他说,孩子是城里大学生谈恋爱意外怀孕生下的,他信以为真。
李生林的儿子李伟(化名)说,父亲所在的一家煤矿倒闭后,一直在农村做小买卖。而当听到李生林被判13年时,他的姐姐李大洁(化名)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她说,弟弟性格很倔,时不时跟家里老人闹别扭。“但他品行真的没啥问题,经常在老家给别人说媒,热心着嘞。”
观点
从源头治理
加大对买主的打击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7名“买主”也在此前全部被判刑。本案主审法官称,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如对买来的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没有阻碍解救行动的,往往不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以批评教育为主。但也正是这样的“纵容”,导致拐卖儿童行为猖獗。
林州市政协委员郭庆利认为,没有买就没有拐卖,建议从买主这一源头治理,加大对需求方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对买主风险代价和成本代价的控制”。(线索提供:吴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