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最高可奖20万元
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可“挣大钱”,对于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者,最高可奖励20万元。
《办法》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三级不超过2万元。
如果无涉案货物,则按以下标准奖励:一级1000~5000元/件,二级500~1000元/件,三级100~500元/件。
监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最高可奖励举报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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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十种食品安全问题 您可举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具体来说,举报范围共有以下九个方面:
(一)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贮存、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添加物,或未按国家有关药物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的;
(二)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私屠滥宰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五)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等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七)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
(八)生产经营过期、变质或掺假掺杂食物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九)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十)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