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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郑东新区对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所得税

2013-03-04 06:59:52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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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对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所得税

采访中,业内人士均指出,对二手房转让,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这一规定对二手房市场冲击较大。

而实际上,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众意西路的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介绍,这条规定以前就有,只是各地执行严格程度不一。目前在郑东新区已经执行了这一条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郑州市对二手房转让征税按照房屋购买时间、房屋面积、卖方是否二套房等实行不同的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如果所卖的房子购买时间超过5年,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如果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即使超过5年,仍需要按照交易评估价的1%或者评估价与原始购买价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如果所卖的房子购买时间在5年以内,不论面积大小,一律要按评估价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四是如果卖方卖此套房子之后仍有房子的,则不论房子面积大小、购买时间长短,一律要按照评估价的1%或者评估价与原始购买价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据介绍,郑东新区对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房子转让的,一律按照评估价减去原始购买价以及合理费用后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的是上次契税、当次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贷款利息、维修基金等。比如,原来一套房子是50万元买的,现在100万元卖掉,如果不考虑合理费用的话,要对卖方所得的增值50万元征收20%的所得税即征收个税10万元。

B

后市

二手房市场或许会死掉

中介机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除了郑东新区,郑州市区对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房子评估指导价的1%进行征收。以市区来说,假如一套房子原始购买价是30万元,现在评估价是60万元,按照评估价的1%征收,只需缴纳个税6000元;如果按照增值所得的20%征税的话,则需要缴纳个税6万元,这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笔较大的纳税支出。

为此,文化路红旗路附近的某家中介机构对后市二手房市场比较悲观:“如果国家的政策真要严格执行的话,二手房市场或许会死掉。”

不过,21世纪不动产郑州区域分部副总经理王川认为,国家这次出台的调控政策对二手房市场会有影响,但不会是想象的那么大,实际上有很多卖房子的人并不是都有多套房子。

[作者:记者 胡审兵  编辑:刘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