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三大主体"系列报道:郑州新型城镇化引领都市区跨越

2013-01-22 07:13:0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字号  

突出为民引领新跨越

古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

郑州正在推进的新型城镇化“突出为民”,充分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坚持让农民在城镇化中获得实惠,实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的美好愿望。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不仅仅是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也不仅仅是把农民变成市民,还在于促进农民就业结构的转换。好比建一栋大厦,产业是大厦的基础。有产业,农民就业才有基础,农民收入才有保障,才能“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真正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新郑市薛店镇第一社区南组团整合了常刘、薛集、草庙马3个行政村,现已建成一期,296户村民入住,常书松家就是其中之一。

常书松原来是常刘村的庄稼汉,新社区建成后,他“转业”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他的两个儿子及媳妇在镇上工业园区上班。

社区紧邻中原食品工业园,现有白象、胖哥等食品企业80多家,社区80%的劳动力在食品工业园打工。

在社区门口,一个牌子格外醒目:“一个社区,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两个人就业”。薛店镇负责人说,这是新郑提倡的就业模式。

通过发展产业集聚区、规划农民创业园、发展现代农业等途径,各县市区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创办产业园区,宜工则工、宜商贸则商贸、宜旅游则旅游,培育特色经济,发展配套经济,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就地实现生活、生产方式转变。

让群众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保障农民宅基地收益权,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和社区房屋的所有权,是郑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大特色,是维护农民权益的根本保障。

市委书记吴天君在接受《中国经营报》专访时强调:“新型城镇化‘一个主体三个权益’的核心就是不从农村挖土地、不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不以农民放弃土地为身份转换和享受城市政策、公共服务的条件,让群众在新型城镇化推进当中,当期得实惠、长期有保障。”

[作者:记者 王继兵 袁帅/文 马健/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