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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生部门:“温泉粉治疗痔疮”系广告不实宣传

2012-12-17 16:08: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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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卫生署”官员林澄琴表示,民众购买入浴剂有几个撇步,包括挑选来源清楚商品;商品包括品名、制造厂、用途、成分要有完整标示;广告夸大不实如宣称促进新陈代谢、治疗痔疮也不要购买。图自《联合晚报》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民众喜欢冬天在家享受泡温泉乐趣,常会购买入浴剂(俗称温泉粉)。台湾“消费者保护处”调查市售44件温泉粉,发现有28件标示不合格,消保官点名“露天汤(青色の药泉)”宣称可治痔疮、湿疹等疗效,违反“药事法”,可开罚60万(新台币,下同)到2500万,其它标示不符如内容夸大、成分标示不全等产品,可依“化妆品管理条例”罚10万元以下。

  温泉粉单包售价从25元到60元不等,盒装则超过200元,大部分温泉粉是以化学品和浴盐调制而成。消保处抽查全台七大县市44件温泉粉,标示不合格就有28件,不合格率逾六成,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露天汤(青色の药泉)”在包装上宣称可治皮肤干裂、神经痛、痔疮等疗效,违反“药事法”,罚60万到2500万。

  “露天汤”进口商安德生国际有限公司负责人林进国表示,目前已依据消保处指示修正,未来会把标示疗效的日文汉字拿掉,并且将商品下架回收。

  王德明表示,“EZO赋活晶矿爆汗汤”宣称促进新陈代谢、养颜美容等夸大不实内容,然而包装上的生产商首复生技公司否认产品由他们生产,建议民众不要购买此商品。王德明强调,“露天汤(乳の温泉)”、“露天汤(乳绿色の汤)”、“Sahara油切爆汗汤”等3件产品,同样广告内容夸大不实,另外其它标示不合格产品也按照“化妆品管理条例”罚10万元以下。

  台湾“卫生署”官员林澄琴表示,民众购买入浴剂有几个撇步,包括挑选来源清楚商品;商品包括品名、制造厂、用途、成分要有完整标示;广告夸大不实如宣称促进新陈代谢、治疗痔疮也不要购买。

[作者:温雅琼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