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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葛店派出所警车撞人 所长:想上哪儿告都行

2012-12-14 09:34:45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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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派出所准备再赔6万元

  谈及此事时,淮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如意说:“这个事情督察队已经调查,派出所负有责任。经过调解,准备赔偿李棒棒65000元钱,已经付5000元钱了,现在几个民警以及所里正在凑钱,很快会再赔给其6万元钱。”而对于当天的事情经过,张如意局长则没有详细介绍。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了李棒棒的电话,李棒棒说:“除了那5000元钱的医药费,其他我一分钱也没接到。”

  春晓评弹

  失控的权力“驶”往哪里?

  知法犯法、肇事逃逸,还满不在乎地说受害者“到哪儿你也告不赢”,这事儿居然发生在警察身上。触犯法律还若无其事,这位派出所所长为何会一脸狂态、忘乎所以?

  可想而知,他笃信权力能让人噤声、权力能覆盖真相。他的权力身份让他无视违法风险,不自觉地将自身摆在“特赦”的无约束地带。

  派出所所长之所以敢“知法犯法”,不是因为不知,而是因为他更加知道,在法规的落实过程中,自己的特殊身份和职位能帮助自己躲过去,具体地说,就算撞了人,处理案件的警察估计不会对自己的同行严加惩治,这种潜规则,就给了执法者自我放松的空间。特权思想并不仅仅存在于警察队伍当中,在许多官员心里也都是根深蒂固的。在有些人的眼里,刑不上“自己”,权力就是身份的象征。

  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依法办事,谁都不例外。之所以有权大于法的模糊认识,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现象扭曲了某些人的价值观。某些拥有权力的人脑子里缺乏法治观念,在他们看来,“我就是法”,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失控的权力只能带人走向疯狂、直至灭亡。如果说,相较于道德、伦理,法律是兜底的底线,那么,执法者克己守法,这是法律最后一道防线,又是底线的底线。而当底线的底线失守时,悲剧自然发生。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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