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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监狱截访案开审:涉案10人中3人未满18岁

2012-12-03 11:03:16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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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非法拘禁超24小时应立案

    昨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红新对南都记者介绍,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同时上述措施也只有诸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特定的部门执行。故此,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唐红新说,非法拘禁的认定标准上,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等6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学者解读

    上访不是犯罪,阻止上访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车浩对南都记者说,只要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在法理上都是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在北京截访,把上访人员关押在北京一些地方,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没有问题。

    车浩认为,上访本身不能认定为违法犯罪,阻止上访就很难说有合法的根据,再限制上访人员的人身自由,是属于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南都记者王殿学

    @人民日报:有报道称,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截访人员获刑。人民日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尚未宣判,消息不实。

[作者:  编辑:刘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