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分割家里的一套房产,抗日名将张治中的儿子和孙子对簿公堂。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再次开庭。双方有没有其他住房是诉争房产能否折价分割的关键。法院调查后,发现了原被告有过房屋交易的线索,今天专门向双方核实。
上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都指责对方有房。法院到房管部门调查后,发现了原被告双方有过涉及房屋交易的线索,因此法官向双方核实,以便进一步查证。
“张皓霆名下有一套住房目前自己居住是吗?”“对”张皓霆首先接受法官询问。“丰台区西罗园有没有张小惠名下的房子?”法官接着问。“这房子是国家分的,我没办过产权证,而且几年前就卖了。”张小惠答。“大西洋新城的房子是怎么回事?”“2007年我想买这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不能贷款又退掉了。”
法官接着询问原告:“张一纯在通州宋庄有两套房子是怎么回事?”“是原告的姐姐当年通过他借名买房,2006年就都给卖了。”
在分割补偿的问题上,原告方表示如果房子判给张一纯,可以按判决的比例折价给被告补偿。而被告张皓霆和张小惠则表示没有能力给钱。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耄耋之年的原告张一纯是抗日名将张治中的儿子,和两个被告张皓霆、张小惠是父子关系。张一纯于2001年4月取得西城区西便门一处房屋的产权。老伴儿去世后,经过一次诉讼,张一纯获得了房产三分之二的份额,两个儿子各享有六分之一份额。张一纯表示,自己年事已高,为安度晚年,请求法院对这套房子进行折价分割。
两个被告张皓霆、张小惠辩称,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父亲张一纯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家族的。此外,张小惠提出,自己没有工作,而且只有这一处住所。因此不同意对房产进行实际分割。(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