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交警收黑钱
县交警大队长被免职
省交警总队出台六条规定,为路面执勤执法设“高压线”
针对近期河南交警系统连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昨日上午,在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致歉。一批涉事的交警被处分,其中,因获嘉交警收黑钱,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被免职。
事件
新乡交警系统
接连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11月19日,媒体报道河南新乡获嘉县个别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收费的消息,有视频记录了河南获嘉县交警13次收黑钱的过程。
21日,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指派督察队独立调查此事。同一天,获嘉县公安局回应称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被停职,其他人被调查。
据省交警总队通报,此前,新乡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批量(510多人)违规考试被总队发现。而新乡支队车管所是我省唯一的“全国一等车管所”。
本月上旬,新乡辉县市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违规执法被网上曝光。辉县市交警大队一中队、二中队共两名民警,却带领近90名协管员负责辉县市城区的交管工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新乡支队、辉县大队领导睁只眼闭只眼,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措施
出现收黑钱问题,当地交警大队长将被处分
据了解,目前,获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主管副大队长、中队长已被免职,涉事2名民警被关禁闭,6名涉事交通协管员已经清退。检察机关目前已经介入,对相关人员开展调查。
昨日上午,对一些地方的不规范执法行为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负面影响,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代表总队致歉。他表示,全省交警系统严禁下达罚款指标,凡发现下达罚款指标的,总队会同纠风、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张益民表态,在我省,今后凡再出现路面民警、交通协管员收黑钱问题,对当地交警大队长将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交警队伍。“以前都是停职,停了还可能再回来,但我们这次的政策,就是踢出交警系统。光处理协管员,这个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
出台六条规定,为路面执勤执法设“高压线”
为严格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昨日上午,省交警总队印发了《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
规定要求,全省严禁非执法主体行使交通警察处罚权。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禁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
交警在执勤执法时,严禁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号牌。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禁止不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证件、警容不整。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张益民表示,今后全省所有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拍照、取证。处罚的每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要有全程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两个月备查。 (线索提供:武春生)河南商报 记者 李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