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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县城管局自购车辆成立出租车公司引非议

2012-11-26 15:26:0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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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县财政出资一百万元,让县城管局预定61台小车并成立汽车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一“新鲜”的事情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悄悄传开。

  表面看来,城管局确实做了一项“利民惠民”的好事,但在另一些人的眼里,城管局有在做“提篮子”生意的嫌疑。城管局党委书记兰序贵则表示“城管局成立公司少数人有意见当然可以理解,我们只是按照县政府的意思办。”而湖南省纪委官员称,这种做法目前政策不允许。

  【经营权到期“波动”县城】

  绥宁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地处云贵高原东部边缘,属于典型的山区小县。

  2004年9月开始,绥宁县通过公开拍卖,先后出让了75台出租汽车给三家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权。到了今年9月,除14台的士在2013年6月30日到期外其他的经营权合同均已经到期。

  绥宁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兰序贵告诉记者,为了做好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工作,县里成立了第二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工作,并组织小组成员对周边的县市等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工作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在此期间,绥宁县正扬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雪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均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政府请求续牌经营。而湘运绥宁分公司也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强烈要求将绥宁县第二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要采取公开招投标。

  领导小组对续牌、公开招标两种方案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为原来的雪峰和正扬公司名为两家,实为一家公司。在八年前取得经营权后即违反政府的特许合同,存在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对车辆的运营管理马虎等诸多“问题”。

  但记者在这两家存在“问题”的公司却看到,市文明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客管办、公交协会授牌的“全市文明企业”称号,省建设厅授予的“湖南省三星级出租汽车企业”的授牌,县工商局授予的“诚信经营户”等奖牌。

  “我县出租车行业从一开始就问题严重,违背省政府的审批程序,少审批多上车,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提到领导小组所说公司存在的“问题”刘经理气愤地说,猫逼急了都会咬人,关键的时候他会抖出某些领导“致命”的问题。

  【城管局抢占上风注册公司】

  按照城管局的说法是,湘运公司和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也想从事出租汽车行业,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他们迫切希望政府公开招标。但对于公开招标的方案,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普遍抵制。其原因有两条:一是担心新的中标人比老公司“吃”得更厉害,另一个是歇业时间太长,当时已经有半数车辆到了报废时间不能上路运营了,公开招标至少一个半月时间才能走完程序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人至少得花一个月时间才能买回新车。

  如采取招标的办法,时间较长,难以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情绪,结果无法把握。采取由原公司续牌经营的办法,既无明确法律依据规定,又存在公司硬件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对于城管局的说法原公司刘经理予以了反驳,如果说“续牌经营无明确法律依据规定”这是一个硬性借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可继续经营。说时间来不赢更是借口“城管局可以在去年就开始招标。”

  刘经理还说,公开招标的方案遭到部分出租车司机的抵制,主要是招投标中标的人是谁难以预料,如果落到“涉黑人员”的手上,就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费用,所以驾驶员不愿招标,主要还是满意原有的公司。再之,的士司机是个弱势群体肯定不敢得罪城管局。

  无论刘经理怎么解释有关领导就是听不进去,在城管局的面前他显得无能为力“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

  后经县政府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政府财政出资100万元,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暂时管理,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按照有利市形象,有利于方便群众出行,有利于出租车行业发展,有利于从业人员稳定的原则”,待平稳过渡、条件成熟后再推向社会。

  11月1日,绥宁县城管局成功注册了“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由城管局党组书记兰序贵任法人代表。

  城管局能否办公司?党委书记能否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围绕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预防腐败室支部成员、副主任陆群。他说按照目前的政策,城管局不允许办公司,党委书记也不允许兼任公司法人代表。

  【注册公司被指“提篮子”】

  在城管局注册公司的前一天,县政府办组织县法制办、县财政局采购办、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及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的10人车辆采购领导小组,在城管局召开了拟定车型选择会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选定了东风起亚“赛拉图”系列。

  车型定好后,城管局便与东风起亚4S店----邵阳市和宏汽车贸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购车合同。合同规定61台小车由供货商全额垫资,货到绥宁县后支付部分货款,余下部分货款日后再付。至于余下部分货款到底几时付完?兰序贵向记者表示,等收到驾驶员承包款后再支付给供货方。

  对于城管局的做法,一些胆大的司机开始到网上发帖投诉,称哪里有政府来经营出租车的?这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国有公司都要转让改制了。我们绥宁县城管局居然自己要成立公司经营出租车,导致我们的哥停车都一个多月。请求上级政府关注此事,严惩个别别有用心的领导和干部,还绥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的清洁。

  与此同时,原出租车公司刘经理也开始奔波在邵阳市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他恳请上级领导立即纠正和制止城管局经商、办企业的做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城管局党组书记兰序贵说,由政府出资,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由县城管执法局直接管理,以确保我县出租车行业由第一轮向第二轮平稳过渡。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公司整体打包推向社会。

  “与其说城管是为了平稳过渡,何不说是在做“提篮子”生意更为确切。”刘经理气愤地说,城管理局实行空手套白狼,先将车从销售商赊过来再发包给广大司机,自己从中谋求利益。等公司成为烂摊子后再打包推向社会,这样会给县里各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只是县里有关领导不懂行被一时忽悠。

  另有政法系统官员认为,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搞经济实体。因为出租车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城管局是执法部门不能办经济实体,这个早在十年前国务院就有相关规定了。当代商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安全、监察、司法、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海关、技术监督、商检等部门以及办事机构,均不准:

  (一)组建任何类型的经济实体;

  (二)以部门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

  (三)接受各类经济实体的挂靠。

[作者:姚培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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