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严格交通管理。通过严格管理、严厉整治、严格处罚等措施,进一步深化违法行驶车辆、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在二环内商业繁华区域、“两环十七放射”等重要路段禁止违法停放机动车,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难点的治理力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明显提升。完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硬隔离设施,有效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对市区内主要道路及路口实施交通精细化管理。
3.加强高峰期间的交通管控。根据交通流量流向,早晚高峰期对“四桥一路”等主要道路实行合理分流和限行。早高峰期,重点限制车辆在中原路与嵩山路口向北方向、建设路与嵩山路口向东方向、中原路与大学路口向北方向、河医立交二层向解放路方向、紫荆山路与顺河路口向北方向行驶。晚高峰期,重点在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相关路口合理限制车辆向金水西路方向行驶,在中州大道黄河路立交桥向黄河路方向分流车辆、限制车辆向南方向行驶。实施花园路、紫荆山路、中原路、建设路、农业路等主干道两端和三环、四环沿线主要路口高峰时段分流措施。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市区交通主干道实施“禁左”、“禁右”路口的数量,限制进入主干道交通流量,减少平交路口交通冲突点,减轻主干道交通压力。
4.适时调整禁行区域。根据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市区道路及交通流量变化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货运车辆的禁行范围和时间,削减白天中心城区的交通总量,均衡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率。
5.科学组织单向交通。在逐步完善城市路网特别是城市支路网的基础上,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资源为前提,科学组织单向交通。
6.实施信号配时精细化控制。采取信号自适应控制与人工干预相结合、干线与区域协调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精细化干线、区域与时段控制。在现有控制方向的基础上,早、晚高峰绿波方向不变,实行大通道绿波,其它时段按区间联控方式,避开节点,统筹双向,降低周期;增加平峰和夜间2到3个信号一组设置双向短绿波;采用不饱和设计原则,通过增设出城方向放行相位和时间,保证出城顺畅,进城放慢,减少市区内流量饱和现象,保持流量总体平稳,做到信号配时的科学合理。
7.建设车辆诱导系统。重点针对二七广场区域、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市级行政区域、紫荆山立交区域、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周边等五个区域内的52个停车场,实时发布停车场车位动态信息,对进入该地区的车辆加以诱导。进一步完善行车诱导系统,新增诱导屏22块,市区达到100块,并在三年内逐步搭建成完整的交通诱导系统,减少路网中无效交通。
8.完善交通监控和流量检测系统。在中州大道、省体育中心周边和城区次干道,增加100个监控点位,用于满足日常路面管理需求,消除管控盲区。根据智能交通系统在一线应用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将新增检测点位1000处,为交通诱导和评估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