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监察机构调查卫生部门所属医院采购弊案,认为卫生部门没落实监督与防弊,对各医院的审查流于形式,昨天(20日)通过纠正案。
台当局“监察院”医采购弊案,日前已弹劾前台中医院院长邵国宁等18人;昨天则通过“监委”林巨锒、李复甸、钱林慧君与尹祚芊提案,纠正“卫生署”。
纠正案文指出,各医院办理医疗仪器采购及医疗业务外包,院长权力极大,造成弊端丛生;对未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采购及医疗业务外包案件,“卫生署”缺乏评估及内控稽核机制,审查流于形式;对5000万元以上采购案,又以人力不足为由,不派员实地监办。
纠正案文说,部分医院办理采购案,竟事先透露采购标案讯息给厂商,对医疗仪器设备规格、市场行情、成本及效益分析,由熟识的医疗仪器厂商人员代劳,再以厂商提供产品规格资料,提采购需求、办理招标规格,没落实当局采购法。
纠正案文指出,医院开标时,投标厂商有未附押标金、招标文件空白等疑似“围标”情事,“卫生署”长期放任医院,没善尽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