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执法的强制手段偏少、偏软。个别企业还存在抗法、逃避环境执法等情况。未来
机制建立后,遇到拒不配合环保执法检查、阻碍执行公务的情况,环保部门可以提请公安部门配合现场执法。
对环保执法人员来说,一些生产者在环保检查过程中“拒不合作、隐瞒事实”的行为屡见不鲜。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获悉,自贡市环保局和公安局日前联合出台了《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这意味着自贡市的环境执法将得到公安部门的强制力支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这种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在全省尚属首例。
全省首例公安增援环境执法
“环保和公安能够建立联动机制,是市委、市政府‘严格环保执法,建设生态自贡’要求的具体体现。”自贡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执法的强制手段偏少、偏软。”而环保局在处理一些环境违法问题时,个别企业还存在抗法、逃避环境执法等情况。通过加强环保、公安部门的合作,将极大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10月26日,自贡市环保局在和自贡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协调后,出台了《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和《自贡市环境违法案件协作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在自贡市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联合执法、案件咨询会商等制度,明确了犯罪案件移送和协作办案等重点。“这种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在全省还属首例。”
直排废水可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由于缺乏强制手段,面对一些倾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环保要去逮人还逮不到。”据自贡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负责人介绍,以前在对一些生产者进行调查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不配合或者作假的情况。“问他的一些东西,他明明知道都会装作不晓得。”这时候,环境执法人员往往拿这些生产者无可奈何。
而环保、公安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后,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和公安治安和刑侦两个部门对口联系,在遇到拒不配合环保执法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时,环保部门就可以提请公安部门配合现场执法。对于明显涉嫌犯罪的、暴力抗法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公安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对行为责任人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等行政强制措施。
“一些重污染行业直排废水破坏环境、对人畜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该负责人介绍。
调查取证环境监察“拜师”刑侦人员
为了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贡市环保局积极向刑侦队员“取经”,请来自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执法给全市60多名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了环境执法调查取证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提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
“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办成‘铁案’,要经得起检验。”据了解,除了培训,自贡市环保局还派出3名环境执法人员,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学习。“加强人员的交流,将推进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构建。”游鹏飞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宦小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