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哈市市民陈先生向本报96336热线反映,他去物业交包烧费时,被告之想交包烧费必须先交自来水管线维修费用,每家每平方米12.5元。陈先生认为这种捆绑式交费不合理,而且小区内的地下自来水管线维修属于物业工作范畴,不应该由居民来承担。
当日12时30分许,记者来到香坊区三辅街178号居民楼陈先生家了解到,他家今年的包烧费到现在还没交,原因就是没交自来水管维修费。“更换小区公共水管应该是物业的活儿,我们的二次加压费和包烧费都不拖欠,这种捆绑收费我们接受不了。”陈先生说。陈先生的邻居彭女士告诉记者,“我本来是去交包烧费,结果他们告诉我不交修水管的钱就不能交包烧费。无奈之下,我只能交了589.9元的‘更换上水管’费用。这钱交得真冤枉。”
记者通过电话向建兴物业的李经理了解到,这栋楼的供暖及物业工作都归该公司管理,“由于这栋楼地下供水管线严重老化,而且只有一部分居民有大修基金,所以我们先行垫付了维修上水管线的费用。居民应该交这个钱。”
就李经理的这种说法,陈先生表示:“据我了解我们这栋楼是民航局家属楼,曾交过房屋大修基金,而且我家在二次买卖过程中肯定是交了大修基金的。有大修基金,大修还要我们交钱,这也说不通啊。而且,物业换的这水管是什么材料的,我们一户得交500多元钱!这每平方米12.5元的费用是依据什么算出来的?”
当日16时许,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香坊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将水管维修费还是其他物业费捆绑包烧费收取都是不允许的。我们将向建兴物业进行了解,纠正这种错误行为。”(记者栾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