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涵
声 明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骏起菲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秦海璐女士的委托,就今日媒体上出现的关于秦海璐女士的不实消息和报道一事,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本律师受托在此作出声明澄清事实,并殷切希望有关媒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制止谣言的传播。
特此声明!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律师涵
声 明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骏起菲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秦海璐女士的委托,就今日媒体上出现的关于秦海璐女士的不实消息和报道一事,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本律师受托在此作出声明澄清事实,并殷切希望有关媒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制止谣言的传播。
特此声明!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