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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结婚3天小夫妻遇车祸妻子伤残 丈夫执意离婚

2012-11-03 10:03:32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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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调查:判离还是判合,让法官很头痛

    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但究竟感情不好到什么程度才算确已破裂,并无明确标准。郑州市去年审理民事案件32250起,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就有13000起。以郑州二七法院为例,自2011年1月至今年5月,该院受理的645件离婚案中,判决“不准离婚”的占296件。其中不乏第三次、第四次起诉者。由此引发观点碰撞。有人认为,判决不准离婚,可能造成夫妻双方新的矛盾;有人则认为,设置不准离婚的法律制度,就是要对离婚自由合情合理地限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义。是非很难定论。

    一个建议,应出台规定,限制不准离婚次数

    两起案例判决,法官照顾弱者的善意也体现了法院的无奈。但用限制夫妻一方离婚自由来维系一种“死亡婚姻”也很不人道。现场专家诊断认为:从感情而言,中牟的离婚案中,夫妻早已没有感情可言。女方之所以坚决不离,是认为车祸是男方造成的,男方现在要抛弃她,坚决不能让其如意。而男方虽要求离婚,却对女方生活不作安排,也不愿有所付出。

    而法官在当事人信访甚至扬言自杀的压力下,往往会以“夫妻作为长期生活伴侣,应当互相扶持,特别是处于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夫妻间的抚养义务不能通过离婚来逃避”为由判决不准离婚,也就形成了夫妻一方多次起诉离婚,多次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特殊情形”。

    尽管很不人道,但该如何应对类似死亡婚姻,法官很是犯难。专家建议,最高法应适时做出司法解释,加强法院对不准离婚次数的限制。基层组织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判决“不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帮教和关爱,对危机婚姻进行多方位挽救。    线索提供  王明振刘学

[作者: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袁晓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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