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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淫少李宗瑞一审获刑14年 迷奸事件始末曝光

2012-11-02 13:43:00 来源: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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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涉及性侵女星及偷拍的李宗瑞自首让轰动一时的迷奸案告一段落,昨日,李宗瑞一审被判刑14年。但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李宗瑞的继母也在受害人名单内,而李宗瑞继母协助警方在李家住所内搜出大量物证,这些证据成为李宗瑞最终定罪的关键。

  昨天,台湾法院判决淫少李宗瑞14年有期徒刑。据媒体曝光,李宗瑞下药迷奸女星10多人,甚至其继母也是迷奸对象。台湾检方提供了李宗瑞4段涉迷奸及偷拍的影片,影片中的女子疑在意识不清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其中有位女子向检方泣控遭李宗瑞迷奸。片段中的一些女子看似清醒,但检方分析是遭到偷拍。李宗瑞当庭否认是迷奸,他称与这些女子都是情人关系,是对方自愿的。

  至此,李宗瑞是否下药成为判决的关键,在法庭调查的视频资料和在李家搜到的药物,以及受害女星的证言充分说明属于迷奸。李宗瑞终于在证据和证人面前承认,自己将网上购得的一种药物,事先放入受害人的酒里和水里,待药性发作后,便实施性侵。在调查后发现,李宗瑞共拍摄93部不雅影片,共包括50位女性,某些人拍摄不只1次;虽然检警辨识出其中某些女性的身份,但50人中,只有10人愿意提告,检警呼吁,若真有被偷拍、下药等不法行为,受害者要勇敢站出来作证,把事件真相还原,让犯罪者无法狡辩。

  

  李宗瑞迷奸事件回顾

  2011年7月,有一对姐妹花控诉台湾富少李宗瑞涉嫌下药迷奸还拍性爱光碟,当时李否认性侵,辩称受害人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警方追查后发现,李宗瑞偷拍的性爱影片中,竟然有将近50位女星和女模。这些不堪入目的影片十分变态,都是在受害人不知情的状况下拍摄,数量比陈冠希的淫照还多,李宗瑞还将性爱影片分门别类,存在不同资料夹,甚至用被害人的中文或英文名字做下标。台北“地检”追查1年后,于今年8月对他发布通缉。李宗瑞曾同时迷奸两名小模特,而他惯用的手法都是在夜店先把目标灌醉,再带回家,若对方没醉,就找借口载女方回住处,并在水里下药,再趁机性侵。被害女子有的从头到尾都处于昏睡状态,有人半途中醒来,少数受害人在酒精或药物作用下竟配合李拍摄,李还会拿影片给友人炫耀。今年8月23日晚上8点半,李宗瑞逃亡23天,终于现身到“北检”投案。

[作者:鲍文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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