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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男子离婚两月后确诊肝病 女子复婚为夫捐肝/图

2012-11-02 05:56:5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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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1日,苏丹在与丈夫告别后,被推入手术室。

两度伦理审查终通过

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

器官移植,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根据要求,只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才能成为活体肝供者。

这意味着,苏丹要为田新丙捐肝,还缺少一个合法的身份。

很快,8月份,两人办理了复婚。随后,将所有需要的资料递交到了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

在见到他们之前,伦理委员会的专家们看着资料都在琢磨,“是夫家有钱,背后存在金钱交易?还是别的原因,让这个离婚了的女人坚持复婚捐肝?”

除了对动机的考虑,专家们更多地还要考虑活体捐肝手术的风险。

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介绍,活体捐肝手术,比活体捐肾手术风险更大,存在术后出血、肝功能不全、胆漏、感染等多种可能性。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严重并发症导致供者死亡的案例。所以,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会非常严格。

8月31日,第一次伦理审查,考虑到供体的风险,有专家犹豫了。

一个多月后,伦理审查进入第二轮。苏丹一直哭着讲述她的坚持,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

在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第二次伦理审查最终全票通过。

[作者:记者 王战龙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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