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中原网> 新闻中心 > 精华推荐 > 本地新闻
注册登录

郑州管城法院曝光16起执行案的“老赖”名单

2012-09-11 06:13:45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字号  

“限高令”效果不理想

其实,为解决“执行难”问题,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11年开始采取了财产报告制度、财产举报机制、限制出境等10项反规避措施,“限制高消费”就是其中一项。

昨天,郑州一基层法院相关人士称,“限高令”颁布后,最大的作用是形成社会舆论,震慑被执行人。但因为后期监管难以落实,效果不甚理想。“现在大多还是靠执行申请人提供‘老赖’的相关线索。”

经济实力有限无法还钱,不受限制

管城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限高令”针对的是有履行能力却拒不还钱的“老赖”,而非所有被执行人。

他说,如果通过查封银行账户发现,被执行人的经济实力的确有限,并不受“限高令”限制。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不存在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行为,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没法及时还钱,也不受“限高令”限制。

高消费场所为盈利,不配合咋办?

宾馆、酒店、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都以盈利为目的。生意来了,想让他们把“老赖”拒之门外,很难做到。

管城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称,高消费场所不配合“限高令”,是比较普遍的。首先这些地方不需要实名消费,另外,被执行人可以他人名义消费。

他希望公安、工商、房管、税务、民航等单位配合法院建立信息互享、相互协作的执行联动机制。

编辑:刘丽雅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
新闻娱乐胡辣汤视频图片微中原我新闻心通桥郑州通房产教育汽车名企旅游县市区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