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荣成市政府了解到,2012年9月3日上午8时左右,荣成市滕家镇政府院内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当事人曲华强用购买烟花爆竹自制的爆炸物引爆身亡,同时致6人受伤。目前,事件详细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当中。
曲华强,男,1963年10月3日出生,滕家镇曲家沟村人,
原为滕家镇建筑公司木工。1994年11月3日上午在建筑工地施工时,被塔吊吊运的振动棒及电机坠落砸伤头部,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抢救,先后历时36个月在荣成、济南、北京多家医院治疗,由企业负担全部医疗费20多万元。1997年11月7日,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滕家镇建筑公司与曲华强及其父亲曲秀英签订了伤残处理协议书:曲华强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一次性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共计126270元。协议当事人均签名盖章,表示接受处理意见。
2004年以来,曲华强多次致信各级机关,要求按照2004年新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提高补偿标准,并向镇政府提出无偿供给一套门市房或在其院内建一处面粉加工厂的要求。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曲华强的伤残待遇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办结,其新的诉求无政策依据。但是,滕家镇政府仍从照顾其生活困难考虑,从2008年起给予办理农村低保,2008年6月30日曲华强同意处理意见。2011年3月,为更好地照顾其个人生活,滕家镇政府拟安排曲华强免费入住镇幸福院,但本人拒绝接受,为此镇政府给予其雇佣保姆每月200元补助。
由于长期卧床不起,精神抑郁,家庭出现变故,其妻与其离婚,曲华强对生活失去信心,曾扬言报复社会,滕家镇政府多次安排专人登门疏导安抚。
9月3日8时左右,曲华强由其村一弱智村民用轮椅推到镇政府院内,镇政府及时安排一名副书记和有关人员予以劝导,其突然将自制的爆炸物引爆,曲华强当场死亡,有6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受伤,其中2人面部严重受伤, 4人轻度受伤。(记者 卞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