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有两个收费标准
8月28日上午,中原网记者就物业收费问题咨询了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
根据郑价公(2004)2号文件《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目前,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两种标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于高层住宅来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一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1.1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0.87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实行市场指导价的小区,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终止后,业主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的,物业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遇到物业收费高,要到区物价局举报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汇花园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收取1.7元/平方米/月是不符合标准的。凯田花园由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目前采取的是“暂收物业费”,等手续办理齐全后,多退少补。
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费由各区物价局负责,如果遇到物业收费超标,可以携带相关收据,到区物价局举报。
8月28日下午,中原网记者将同汇花园小区物业收费情况反映给了中原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即刻开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