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25日新闻发布会上,黄玉生将此次事故称为“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分离式匝道侧滑事故”。他说:“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桥梁整体的中部偏南,为上跨洪湖路的上行匝桥,长121米。该项目属于独立建设项目,与阳明滩大桥分属两个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事故原因,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事发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说:“我在现场看应该说是超载,可能涉及到严重超载,因为它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不能马上得出结论。”
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中,黄玉生表示,市安监、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事故中,将倾覆的车辆按位置由前至后(由北至南排序)分别编为1-4号车。据测,“1号”车车货重为22吨,2-4号车车货总重400吨以上;2-4号车货厢体积均有改动,为非标车辆。
他说,哈尔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桥涵排查与车辆超载治理工作。
除了货车超载,对公众怀疑的桥梁质量是否有问题,哈尔滨市至今未正面回应。
随着事故处理的深入,如何问责,也成为关注焦点。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将行政问责的情形分为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四个方面,共计四条三十六项。
按照问责规定,行政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送达、公开等程序。除领导干部外,也将一般工作人员纳入到行政问责的范围。
目前,尚未有哈尔滨市对这次事故启动行政问责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