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中国燃气证实,中国燃气创始人、前执行董事刘明辉将回归中燃,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并表示不排除有委任刘明辉为执行董事的可能。
据悉,关于刘明辉的任命从8月17日生效,截至下届股东大会,其间中燃将向其支付每月2万港元的非执行董事酬金。中燃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表示,董事会一致赞成刘明辉回归担任中国燃气董事,这对中国燃气及其未来发展来讲是重要的一步。
据中国燃气公关部徐经理介绍,中燃有位非执行董事即将退休,董事会有一个席位空缺,因此安排刘明辉重回中燃。而中国燃气新闻稿显示,“该任命反映董事会强烈希望刘先生一有机会就能尽快重回本公司,并且向在符合法规的基础上委任他为执行董事迈近了一步”。
2010年12月,刘明辉和原执行总裁黄勇因涉嫌侵占湖北孝感市城市燃气项目资产,遭深圳市公安局扣查。本月25日,中燃发布公告,称刘明辉和黄勇已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不予起诉。
而关于原执行总裁黄勇,中燃称目前还没有安排。(记者顾梦琳 实习记者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