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单位工资较低
与城镇非私营单位相比,2011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不但工资水平低而且存在较大差异。
2011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2326元,比2010年提高3494元,增长18.6%。比全省私营单位的平均水平高3577元,增速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30元,增速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在私营单位19个行业门类中,各行业年平均工资均比2010年有不同幅度增长,绝大部分行业年工资增长都在1000元以上。
调查显示,虽然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平均工资水平依然偏低。2011年,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为城镇单位平均水平的63%,两者相差13215元。从行业看,19个行业门类中私营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均低于非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中,工资水平最高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是工资水平最低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的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