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聂华忠”户籍登记资料。
【新闻摘要】
2005年10月,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发生一宗因勒索而斗殴杀人的案件。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惠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2005年10月25日傍晚6时左右,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人聂发忠和黄印辉(绰号“许巴”)到博罗县龙溪镇,电话勒索同是家乡人、在龙溪做建筑包工头的何寿成、何林清。何寿成、何林清得知聂发忠等人正在该镇博园公路旁的忠南大排档吃饭,即商量找人教训聂发忠、黄印辉等。
何寿成、何林清纠集“四川仔”等10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铁水管、刀等工具,来到大排档,殴打正在该处吃饭的聂发忠、黄印辉等人。聂发忠等人见状即四处逃散,何寿成、何林清等人即追打对方,其中聂发忠跑至龙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口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被巡逻治安员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聂发忠生前被钝器打击,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死者哥哥聂胜忠对尸体进行辨认后,确认死者是其弟弟聂发忠。
(记者 秦仲阳 通讯员 吴仁 摄影报道)因勒索引发斗殴致人死亡,两被告人在惠州各获刑15年,并被送回湖南原籍执行。就在刑期将过半的时候,两被告从亲属处突然得到一个吃惊的消息:当年导致自己获刑、经其亲人认尸确认的死者竟申办了第二代身份证。日前,两被告人的亲属已向惠州有关方面提出申诉,惠州政法部门召开协调会,正积极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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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引发斗殴一人身亡
2005年10月,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发生一宗因勒索而斗殴杀人的案件。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惠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2005年10月25日傍晚6时左右,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人聂发忠和黄印辉(绰号“许巴”)到博罗县龙溪镇,电话勒索同是家乡人、在龙溪做建筑包工头的何寿成、何林清。何寿成、何林清得知聂发忠等人正在该镇博园公路旁的忠南大排档吃饭,即商量找人教训聂发忠、黄印辉等。
何寿成、何林清纠集“四川仔”等10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铁水管、刀等工具,来到大排档,殴打正在该处吃饭的聂发忠、黄印辉等人。聂发忠等人见状即四处逃散,何寿成、何林清等人即追打对方,其中聂发忠跑至龙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口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被巡逻治安员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聂发忠生前被钝器打击,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死者哥哥聂胜忠对尸体进行辨认后,确认死者是其弟弟聂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