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法官再“眼花”?
“眼花判错案”的法官让法律很受伤。
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说:“案件为什么会办成这样?明明没有赔偿说成有赔偿,明明是全部责任说成是主要责任。水涛为什么要挖个坑自己往里跳?说白了,他不是‘眼花’是‘心花’。”
邸瑛琪认为,实行错案终身责任追究,让错案追究有章可循,可以从制度上防止“眼花”法官的再次出现。但仅靠错案终身责任追究不能完全杜绝错案的发生,要从根本上杜绝错案需要一整套监督制约机制。
专家们建议尽快完善其他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对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等重点人员,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缓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环节,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加强监督,全方位构建防腐防线。
一些群众接受采访时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应该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减少腐败和错案的产生。